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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开始清理乱停放废弃机动车

法律快讯   2013-07-16 00:29:38

  本市城六区近期开始着手对非法停放的占道“僵尸车”进行清理。据统计,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“僵尸车”有千余辆。

  “僵尸车”,是指停放在小区、胡同,长期无人使用的废弃机动车。昨天记者从东城区交管、城管部门获悉,这些看似无人管的“僵尸车”,挪起来可并不容易。

  现状:有的“僵尸车”为占号扔在路边或小区里的“僵尸车”,既妨碍了交通出行,又破坏环境秩序。

  在东城区车辇店胡同里,一辆破破烂烂的白色金杯面包车停在路边,旁边是一个废品收购站。这辆早就没了座位、轮胎全瘪的破车里塞满了各种废品,成了收购站的临时仓库。在东直门某社区,一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“小面”废弃后被主人当成了储物室,用来放置破烂杂物。车内,发动机和方向盘早已不知去向。北新桥一条胡同,一辆废弃的面包车竟被人拉来用作经营餐饮。“僵尸车”中也不乏名车。小西天附近的饮马槽路边上,一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凯迪拉克就长时间孤零零地趴在路边,任凭风吹雨打。

  挺好的车,怎么就成“僵尸”了呢?

  执法人员分析,一方面是车辆更新换代,一些老旧车辆没有及时处理。再有,现在车牌资源稀缺,许多人购买新车前,到期该报废的车不报废,就是为了“占牌”,“僵尸车”成了“占号车”。还有一些其他原因,比如车主因失踪、入狱等原因不能开走车辆,或者犯罪分子遗弃车辆等。

  尴尬:认定“僵尸车”很困难据东城区提供的资料,目前该区内大约有80余辆废弃机动车存在乱停放的问题。东城区交管、城管已对区内40余辆乱停的废弃机动车,通知车主进行了处理。对无主废弃车辆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  按照目前的清理流程,一般由街道、城管及交管等部门联合执法。先摸清当地的“僵尸车”数量,然后由交管部门按照车牌或者车架号等查询车主。如能联系上,则通知车主限时自主清理。如果联系不上,则在车身张贴公告等进行公示,在公示期内如还无人认领,则拖至指定停车场,统一处理。

  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,无论是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,都对清理“僵尸车”非常头痛。

  一般来说,“僵尸车”处理大体分为两种情况:其一是它停在路边,涉嫌违法停车时,交管部门可前往处理,一般是罚200元,不扣分;其二,如果它是停在小区内,影响环境,可由城管部门处理。处理过程还是按照找车主、通知挪车、无人认领时统一拖走。

  但在实际清理过程中,如何认定“废旧”,如何认定“无主”,公示时间多长,到底由哪个部门来担责,都还不明晰。

  “停在车位上的车,你就不能动。人家没说不要啊。”在处理“僵尸车”时,工作人员就曾遇到过物业阻拦。物业方也很无奈:现在看着是车扔在那儿没人管,找不到车主,但真要是挪走报废了,万一业主找来怎么办?

  城管部门也表示,对“僵尸车”,只能按市容环境条例中的“废弃物”处理,颇为尴尬。

  律师:尽快完善法律程序“僵尸车”真的没人要吗?

  执法人员表示,此前清理“僵尸车”时,完全无人认领的只占一成左右,绝大多数车辆还是能够找到车主的。

 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认为,这样清理“僵尸车”是存在法律风险的。“即使是一堆废铁,也是个人财产。处理起来要格外小心。”

  刘律师表示,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,无主财产认定是个很复杂、严谨的过程。首先要由法院确定申请人,法院受理后经过判决为无主财产。期间,还要有一年的公示期。但显然,上千辆废弃机动车的认定如果都走这个程序,不太现实。

  同时,清理废弃机动车,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,作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,必须有法律依据,有程序规定,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。

  刘铭建议,要想从法律层面上妥善解决“僵尸车”的问题,就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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